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公布

  2016医养结合国际高峰论坛将于7月9日在贵阳举行,为了更好地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论坛将邀请四位国内外医养结合做得较好的企业、机构领导介绍经验,目前还有最后一个论坛演讲名额,欢迎申请,联系电话/微信:13001134288(下周将更新论坛议程、介绍演讲嘉宾)!

  习总书记强调建立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医养结合成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核心内容!,电话/微信论坛报名:13001134288 会务服务:13811691944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经各省(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推荐,现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市(区)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名单

  1.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

  2.河北省:石家庄市、邯郸市

  3.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

  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

  5.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

  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

  7.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

  8.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

  9.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

  10.安徽省:池州市、芜湖市

  11.福建省:厦门市、三明市

  12.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

  13.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

  14.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

  15.湖北省:咸宁市、随州市

  16.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

  17.广东省:东莞市、江门市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贺州市

  19.重庆市:九龙坡区、垫江县

  20.四川省:雅安市、攀枝花市

  21.贵州省:贵阳市、铜仁市

  22.陕西省:安康市、铜川市

  23.甘肃省:兰州市、庆阳市

  24.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要在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底前每省份至少启动1个省级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导调研。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大家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