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厅关于请报送运用智能技术 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的通知

养老那些事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运用智能技术

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的通知

发改办社会〔2021〕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典型案例,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全国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提供示范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示范案例要紧密围绕《实施方案》部署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重点总结加强技术创新方面的经验做法,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促进智能技术有效推广应用,让老年人能用、会用、敢用、想用;也可适当体现保留并优化传统服务的内容。

 

  (二)示范案例要突出本地区创新实践,文字要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能从方法上启发思路,从模式上提供借鉴,从实践上引导创新,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标志性。字数请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配图说明。

 

  (三)示范案例要确保真实性,模式清晰,数据准确,杜绝一切虚假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请参照模板(见附件)要求编写案例材料。

 

  (二)每个省(区、市)报送1—2个示范案例。

 

  (三)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于8月13日前将案例材料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并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比较,遴选典型案例,认真做好报送工作。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遴选,其中优秀案例将向全国通报,通过我委“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并采取适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甘余超,010-68501411,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特此通知。

 

  附件:运用智能技术服务老年人示范案例撰写模板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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