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征程 从七普数据看我国老龄健康

 养老那些事儿

 

作者: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研究员 伍小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总人口的18.7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亿,占总人口的13.50%。我国60岁~69岁的低龄老年人占全体老年人的比例为55.8%,超过了一半。

 

  从人口老龄化的区域进程来看,辽宁等10个省市已经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即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20%。

 

  与此同时,辽宁、上海、黑龙江、吉林是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4个省市,也是老年边界群体(60岁~64岁)占比最高的省市。尽管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较为年轻,但是目前医疗保险系统稳定可持续运行已经面临较大压力。人口老龄化进程不可逆转,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是老龄社会的健康保障等问题。

 

树立健康老龄观

 

  发展之本在于人,人之本在于健康,健康是个体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也是社会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巨大潜力的前提。从2020年开始,60年代出生人口开始进入老年阶段,引发老年人口内部更为显著的群体更替现象,“十四五”时期,“60后”一代将成为老年人口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新老年群体对于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也将更为强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整体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的过渡期,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在这一阶段,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应积极推进老龄健康工作成为老龄工作的主基调,回应老年人群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筑牢老龄社会长期发展基础,变人口红利为长寿红利。

 

  要在全社会树立与老龄社会相适应的健康观,破除保持健康就是治病的传统观念。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人生阶段。

 

  从积极老龄观出发,应建立能力健康概念,反映人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积极属性,重在促进功能发挥和适应能力,确保所有年龄的人群都能最大限度地参与社会。

 

开展主动健康促进行动

 

  应在全社会开展主动健康促进行动。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维多利亚宣言》提出了人类健康四大基石: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然而事实表明,人们往往容易在健康问题上采取不理性行为。因此需要在政策层面上设计更多切实可行的鼓励和激励机制来推动人们主动选择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有病治病,用医疗来为健康兜底。

 

  更为重要的是,只关注个体层面的健康风险因素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回到社会结构因素,关注行为选择产生的社会情境和社会土壤。因此,需要从健康公平的角度来配置资源,积极运用社会政策来主动促进国民健康,构建全民健康的生活环境。

 

建设老年友好环境

 

  建立与老龄社会相适应的健康服务体系。以人为中心,建立基于功能的健康服务体系,降低医疗费用的同时提升健康福祉。应预防为先,在重度老龄社会到来之前,搭建失能失智人群预防保健体系,广泛依托社区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培育一支社区健康师队伍,开展医养结合和健康促进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功能评估、身体机能训练、慢病干预、营养干预、心理辅导、认知障碍干预等服务,帮助老年人维持更好的身体机能和脑力状况。

 

  还应积极探索老龄健康工作的创新路径。老龄工作涉及所有政策部门,涉及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同样,健康工作不只是卫生健康部门的事情,健康责任的主体不只是政府,还包括社会、家庭和个人。实现健康的手段不只是治疗服务,还包括预防和康复手段、社会服务和心理服务。为老服务不只是整合式服务,还包括老年友好环境的建设,让老年人能继续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事情。

 

  应发挥老龄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制度优势,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的机制优势,发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机构优势,聚焦“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等,统筹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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