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养老院坠亡,法院判养老院承担10%的责任

养老那些事儿 5天前

在如今,子女没时间照看老人,老人被送往养老院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在贵州省贵阳市有一家养老院,依山傍水,但是有一天一起事故打破了这个养老院的宁静。一位80岁的老人爬到了洗手间的窗户上,随后一跃而下,跌落在了外面的草地上。

随后老人被送往了医院,可是不幸身亡了。民警来到了敬老院了解情况,据了解,老人有阿尔茨海默症,而且当时是老人一个人在卫生间,不让护工跟着。

 

 

护工两分钟再进去的时候,老人已经跳下去了。老人去世后家属来到了养老院讨要说法,院长说是当初家属没有告知老人有老年痴呆和暴力倾向,家属要负主要责任。而家属认为父亲在养老院修养,养老院就要负起看护的责任,这一次老人坠亡就是养老院的看管不力。家属要求养老院赔偿丧葬费10万元,最后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家属把养老院告上了法庭。

 

 

首先家属承认了父亲有老年痴呆的事实,但是并不是很严重。而院方表示他们接收老人之前都会有一周的观察期,合适就再签订养护合同,可是院长在观察了两天后,发现老人的情况并不像家属说的脑萎缩那么简单。老人有的时候会十分暴躁,走来走去,而后院长就表示家属要带老人去精神病院看看。

 

 

家属说早就去过了,当时的医生也只是开了一些镇静药,因此家属并不想再带老人去医院。随后院长让家属将老人带回去,自己不接收了,可是家属却一拖再拖,最后拖到了老人去世的这天。双方最后对簿公堂,没有签订合同这一点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家属认为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他们缴费了,存在养护关系。

 

 

而且家属方认为养老院的部分护理工并没有资格证,院长说前期的护理员都是有证的,但是后来随着老人的增多,这些护理员已经远远不够了。因此他们就时常会请专家对院里没有证的护理员进行培训,经过培训的员工并不差,而且老人的坠亡和这个有没有证是没有关系的。

 

 

最后法庭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官认为老人坠亡是自己的责任,但是养老院并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因此法官认定养老院承担10%的责任,赔偿原告近两万元。双方都没有异议,事情算是圆满结束了,但是家属要注意了,一定要将老人的病情如实告知养老院,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来源:CIBN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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