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解读:老年护理需求和医疗护理员两个文件

养老那些事儿 1周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8月27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对最新发的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期,我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

一、文件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建立完善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一方面,目前国内尚没有结合老年人生活能力和疾病健康状况进行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分级评估标准,需要尽快制定相应评估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从而按需分类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另一方面,目前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缺乏规范的培训。虽然在2015年职业分类大典中有医疗护理员这类工种,但全国尚无规范培养医疗护理员的相关政策,亟待制定出台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和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加快培养医疗护理员,扩大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从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2018年,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国内外老年护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老年人群常见疾病特点、护理需求和临床护理实践等,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经过充分讨论,吸纳地方经验做法,参考借鉴国际标准,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印发了上述两个文件。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主要聚焦4000万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明确了涵盖老年人能力情况和常见疾病罹患情况的护理需求评估标准,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评估标准有效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据此按需分类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包括适用范围、评估对象、评估标准、需求等级、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要求。二是明确要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包括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类型和内容。三是明确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包括增加有效供给、加强人员培训、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支付保障。四是提出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先行先试、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总结评估。

(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疗护理员是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的有益补充,该文件主要指导各地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加快培养医疗护理员,提升从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就业岗位。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要规范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包括医疗护理员定义、培训对象及条件、培训管理。二是加强医疗护理员的规范管理。包括规范聘用、明确职责和加强管理。三是提出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实施、明确部门分工、及时总结评估。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上述两个文件,充分发挥中国老年护理联盟、行业学会、科研院所、相关医疗机构等的作用,通过开展培训、加强指导、跟踪评估以及典型示范带动等,落实好老年护理相关政策和工作,切实惠及老年群体。同时,进一步加大老年护理工作力度,出台加强老年护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规范老年护理服务行为。总结“互联网+护理服务” 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通过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失能老人、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适宜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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