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松: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养老那些事儿 8月10日

 

  社会治理助力居家养老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好坏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顺应新时代生活方式和养老方式变化的需要,在养老设施和资源的配置方式、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等方面做出与时俱进的变革。

  完善政策,助力家庭发挥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针对家庭结构变迁衍生的赡养功能弱化的现实问题,应全面、系统研究出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加强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一是通过经济补偿、税收减免、服务配套、休假安排等方式减轻家庭育儿负担,鼓励生育,提高出生率;减轻家庭养老负担,鼓励家庭开展力所能及的照护,解决家庭“有心无力”的问题。二是教育引导和法律强制性要求并举,切实加强家庭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家风。

  授权赋能,完善街乡社区在养老服务中的支持功能。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明确街乡社区养老服务的责任清单;加强基于街乡社区的老年人基础数据和信息化建设,使“社区找到老年人”“老年人找到社区”;赋予街乡社区对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运营商的质量监督职能;强化街乡社区在协助老年人维权上的主体责任,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完善街乡社区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作用;完善“时间银行”相关机制,鼓励亲属或社区邻里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年轻活力老人”照顾和帮扶特定老人群体的普遍开展。真正实现老年人从“单位人”到“社会人”到“社区人”的转变。

  突出重点,着力推进街乡层面老年友好环境建设。一是着力推进家庭适老化人居环境建设。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和自理生活能力,减少老年人因跌倒等伤致病的隐患。二是着力推进老年友好居住区环境建设。在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性适老化改造、老楼加装电梯的基础上,更应结合城市更新,加大居住区级老年友好宜居环境建设,突出对公共通道、公共照明、社区休闲绿地、街心公园、社区健身场所等公共空间的适老化改造,使老年人不仅“下得了楼”,还“出得了门”“上得了车”。三是着力推进老年友好健康环境建设。研究社区养老中基本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与医保衔接的具体办法;针对社区为老年人助餐实际特点,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养老服务商,食品监管部门同步备案后允许其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以食品安全为监管重点等。

  多措并举,推动老龄化国情教育下沉进基层、进社区。坚持教育引导和法律强制性要求并举,既改进老龄国情教育的方式方法,也定期开展强制性执法检查等督察活动,从内容上应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一是孝老敬老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二是提升健康素养专题教育,包括服药、血压测量、血糖测量、就诊程序、急救、自我健康管理等;三是饮食、营养与健康的教育;四是自助互助理念教育;五是老年人适宜的体育运动项目、方法、意义的教育,制定个人运动处方等;六是清洁卫生与身心健康专题教育;七是加强老年人的防诈骗教育,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从形式上,应提高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和知识性,采取更加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对农村老年人开展教育要特别考虑到其受教育水平低、居住分散且行动不便等现实问题;教育范围可以扩大到全体村民、村干部,特别是老年人子女和赡养义务人。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石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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